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是将原《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就业许可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采用电子化形式,用人单位和外国申请人可直接在线打印;原《外国专家证》和《外国人就业证》统一为《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是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的合法证件,“一人一号”、终生不变。
答:实施的依据是《万博体育官网,万博体育平台: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外专发〔2017〕40号)、《万博体育官网,万博体育平台:印发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的通知》(外专发〔2017〕)36号)。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采取“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模式,建设全国统一运行的“外国人来华管理服务系统”,实现网上申报、过程留痕,让“数据网上行”,让“企业少跑路”。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用人单位聘用外国人,须申请和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审批对象为聘用外国人的用人单位和外国人。
答:(1)用人单位基本条件:依法设立,有实际经营场所、依法纳税、缴纳社会保险、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聘用外国人从事的岗位应是有特殊需要,国内暂缺适当人选,且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的岗位;支付所聘用外国人的工资、薪金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法律法规规定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前置审批的,需经过批准。
(2)申请人基本条件: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无犯罪记录,境内有确定的用人单位,具有从事其工作所必需的专业技能或相适应的知识水平;所从事的工作符合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为国内急需紧缺的专业人员;法律法规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答:根据《万博体育官网,万博体育平台:全面实施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制度的通知》,将来华工作外国人分为外国高端人才、外国专业人才和其他外国人员,即A、B、C三类。其中,外国高端人才(A 类)无数量限制;外国专业人才(B 类)根据市场需求限制;其他外国人员(C 类)数量限制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答:(1)外国高端人才(A类)是指符合“高精尖缺”和市场需求导向,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科学家、科技领军人才、国际企业家、专门特殊人才等,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主要包括:①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的;②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③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④创新创业人才;⑤优秀青年人才;⑥计点积分在85分以上的;⑦经有关部门推荐的人才;⑧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外籍首席代表。
(2)外国专业人才(B类)是指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指导目录和岗位需求,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属于中国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急需的外国专业人才,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①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和2年及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外国专业人才;②持有国际通用职业技能资格证书或急需紧缺的技能型人才;③外国语言教学人员;④平均工资收入不低于本地区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收入4倍的外籍人才;⑤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专门人员和实施项目的人员;⑥计点积分在60 分以上的专业人员;⑦境外非政府组织代表机构外籍代表;⑧未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经依法备案的临时活动(来华工作90日以上,但不超过1年)的外籍负责人员及主要工作人员。
(3)其他外国人员(C 类)是指满足国内劳动力市场需求,符合国家政策规定的其他外国人员,主要包括:①符合现行外国人在中国工作管理规定的外国人员;②从事临时性、短期性(不超过90日)工作的外国人员;③实施配额制管理的人员,包括根据政府间协议来华实习的外国青年、符合规定条件的外国留学生和境外高校外籍毕业生、远洋捕捞等特殊领域工作的外国人等。
答:聘用单位应为其聘用的外国人办理来津工作的相关手续,主要包括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工作签证、《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居留证件。
答:(1)外国人在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工作签证(中国驻外使领馆)—入境—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管理部门);
(2)外国人已入境:符合一定条件的已入境申请者可以申请境内直接办理许可证,具体是: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工作类居留许可(出入境管理部门)。
答:(1)网上提交。单位备案后,在线提交外国人申请。
(2)网上预审。受理机构应当自材料提交之日起4个工作日内(材料提交当日不计算在期间内)对网上提交的材料进行预审。材料不齐全、内容不规范的,受理机构应当一次性在线告知需补正材料;材料齐全、内容规范的,在线通知或预约现场提交材料。
(3)受理。受理机构审查后决定是否受理。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受理机构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受理单》;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告知需补正内容,补正后予以受理;不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的,受理机构要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和依据。
(4)审查。提交材料核验后,决定机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5)决定。符合条件、标准的,决定机构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在线生成《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外国人入境后,在规定时限内制发《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不符合条件、标准的,应当说明理由。许可决定机构可根据用人单位及申请人信用记录情况,简化《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申请的纸质材料核验环节。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需要在“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上在线申请,可以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www.12333.gov.cn)入口登录。
答:登录系统首页,点击网页右上角“现在注册”,根据提示填写单位信息并上传合法登记证明原件(营业执照或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等)、法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原件、单位注册表(系统自动导出,加盖公司公章)、单位委托经办人经办的委托书等电子材料。网上审核通过后,单位须携带纸质材料到窗口(地址:河西区九龙路58号,电话:23269358,23269359)进行审核。
答:(1)境外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网上预审:4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通过受理。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的,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即来即办。
(2)境内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网上预审:4个工作日。窗口受理:网上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到受理窗口核验原件,并通过受理。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
答:用人单位新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预审通过后,系统会显示“受理进行中”。用人单位前往经办窗口核查系统中提交的所有申请材料原件,等待审查、决定。决定通过的,用人单位可以登录系统自行下载《许可通知》(电子版加盖电子公章)。用人单位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延期、变更、注销、补办等业务,可以选择“不见面审批”模式办理,通过EMS到付方式邮寄《工作许可证》;上述业务办理过程中窗口发现申请材料存疑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前往经办窗口核查申请材料原件。
答:单位取得许可通知后,应到网上申报时点击选取的办理签证地点,办理工作签证;申请人应当在持工作签证入境后15日内,申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17、何种情形申请人可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
答:(1)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外国高端人才(A 类);
(2)在华工作的外国人变换用人单位,但工作岗位(职业)未变动,且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的;
(3)中国公民的外籍配偶或子女、在华永久居留或工作的外国人配偶或子女,持有效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的;
(4)符合自贸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相关优惠政策的;
(5)用人单位符合跨国公司在华地区总部优惠政策的;
(6)企业集团内部人员流动的;
(7)执行政府间协议或协定的;
(8)已持工作签证依法入境的驻华机构代表人员;已获得来华工作90日以下的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的,在其停留有效期内,被境内用人单位依法聘用的;
(9)其他审批机构认定符合条件的。
18、申请人在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的具体流程?
答: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来华工作90日以上),经批准的,直接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在有效签证或者居留许可到期前,至用人单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机构办理工作类居留证件。
答: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相关工作资历证明;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及认证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及认证材料;体检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或驻华代表机构代表证;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签证或有效期内的居留许可;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其他材料(受理或决定机构可要求用人单位提供满足申请人基本条件的其他补充材料)。
答:(1)受理机构网上预审通过的直接受理,给予受理电子回执单。申请人入境前不需提供纸质材料进行核验。
(2)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外国高端人才,全流程在线办理,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核验。
(3)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或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工作资历证明采用承诺制。
(4)符合《外国人来华工作分类标准》外国高端人才(A类),入选国内相关人才计划的、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的、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需求的外国人才,以及创新创业人才的,最高学位(学历)证书采用承诺制。
(5)无犯罪记录证明采用承诺制。
(6)持其他签证或有效居留证件已入境的,可境内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7)外国高端人才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通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直接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及申请《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延期、注销的,决定机构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
(8)可给予最长期限达5年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21、万博体育官网,万博体育平台:申请材料的容缺受理是如何规定的?
答:(1)已将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需要件原件电子版上传至系统的,可以认定为已有原件,外国人入境前单位出具容缺原件的申请后,窗口可以直接受理,待外国人入境后申领《工作许可证》时统一查验原件;采取不见面审批方式的,以上传至系统的申请材料电子版为准进行审查,审查机构认为电子版材料存在疑问的,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提供纸质原件核验。
(2)根据《天津市行政许可事项操作规程—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地方标准,申请人入境前,非主审要件(包括工作经历证明、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依用人单位出具的容缺原件申请,窗口可以直接受理,待外国人入境后申领《工作许可证》时补全申请材料。
(3)根据《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服务指南(暂行)》要求,体检证明入境前可容缺受理,入境后申请《工作许可证》时补充提交中国境内检验检疫机构出具的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或健康检查证明书。
(4)创业类外国人才或经科技部门认定的科技型企业急需聘用的外国专业人才(B类),工作经历证明和无犯罪记录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人出具承诺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以免交相关证明材料。其他外国专业人才,申请人最高学历证书及专业资格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证明等材料,已开具但未经使馆认证的,可以出具容缺受理申请书,待外国人入境后申领《工作许可证》时或办理《工作许可证》延期时补全相关申请材料。
(5)未设立代表机构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境内开展经依法备案的临时活动(来华工作90日以上,但不超过1年)的外籍负责人员及主要工作人员,工作资历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最高学位(学历)等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办理。申请人出具承诺书,用人单位核实后,可以免交相关证明材料。
(6)外国高端人才部分申请材料可以采取“告知承诺制”,申请人出具承诺书,可以免交相关证明材料。
答:计点积分要素项包括:直接赋予资格项(如入选国内人才引进计划和符合国际公认的专业成就认定标准、符合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标准、创新创业人才和优秀青年人才)、国内聘用单位支付年薪、受教育程度或取得职业技能资格证书等、工作年限、每年工作时间、汉语水平、工作定向、年龄、毕业于国(境)外高水平大学或有全球500 强企业任职经验及其他条件(具有专利等知识产权、已连续在华工作5 年及以上)等。
答:列入《天津市外国人来华工作急需紧缺目录》岗位需求的外国人,可以最高加10分鼓励性加分;其余岗位确有需求,依聘用单位申请,可以给予最高5分鼓励性加分。
答:可以不相关,计算所有工作经历。
答:工作主体在中国,境内外收入都要在中国依法纳税,合法缴税的收入可以进行积分。
答:用人单位可以委托已经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注册登记的专门服务机构,代办本单位的工作许可事宜。委托专门服务机构代办的,专门服务机构具体办理许可申请、延期、变更、注销、补办业务,需提交用人单位授权委托书,明确受委托单位及具体受委托人、委托事项,并填写受委托人身份证号及联系电话,即“一人一事一委托”。
27、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已生成,单位还能修改办理签证地吗?
答:许可通知已生成,不可修改办理签证地。
答:需要按照市场导向的鼓励类岗位条件和要求,提交任职合同、协议或聘书,以及相关佐证材料证明。其中按个人收入申办工作许可的外籍人才,单位需提供聘用合同(明确标注年收入金额),承诺书(承诺按照合同金额发放薪酬并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在办理工作许可证延期手续时,提交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应包含缴费基数)或其他可以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由境外机构发放薪酬的,提供企业所得税税单。在申办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的,将依规进行处置。
29、新入境的外国专业人才,计点积分达到60分及以上的,如何申请?
答:单位需要提供情况说明,包括聘用的原因及岗位重要性,计点积分打分情况。同时,要在申办系统上传所有积分得分项目的证明材料。其中,涉及薪酬加分超过个税起征点的,延期时应提交申请人社会保险个人参保证明(应包含缴费基数)或其他可以证明工资收入的材料。
30、原无需办理《外国人就业证》的海上石油作业人员、从事经营性演出的人员是否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答:根据相关规定,不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31、持《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国人如果申请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需要哪些材料?
答:根据相关规定,取得《外国人在华永久居留身份证》(“中国五星卡”)的外国人可以免办《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如果确有需要办理的,提供以下材料: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派遣函);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32、企业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是否需要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
答:据相关规定,来华投资的外国人,在华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凡不直接参与企业经营管理的,可不办理来华工作许可手续。
答:在本市投资认缴50万元人民币以上,并完成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且参与日常经营的外国人,经所在区市场管理部门认定,可按规定申请办理工作许可。申办工作许可证延期时,应当提供企业实际经营证明,包括但不限于上一年度本单位员工社保缴纳证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本单位年度审计报告,主营业务相关票据等材料。未实际经营的不予延期。
答:外国高端人才申办工作许可无年龄限制。外国人才在津投资创办企业,并担任法人或总经理职务,身体健康、无违法违规记录的,微型企业外国投资人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小型企业外国投资人年龄可放宽至75周岁。申请外国专业人才(B类)来华工作许可,原则上年龄不超过70周岁。
答:超过60周岁的申请人除了提供正常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所需要件外,还需提供申请人的体检证明、用人单位为申请人出具的健康担保函、社保或商业保险证明材料。
答:根据相关规定,受派遣来华工作的外国人应当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证》。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从境外派遣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至境内子公司或分公司任职,如果劳动合同是和境外法人签订,劳动报酬来源于境外,可以不与境内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由跨国公司总部或地区总部出具派遣证明。如果属于《外国入境完成短期工作任务的相关办理程序(试行)》或《外国专家短期来华相关办理程序实施细则》办理对象的,按照相关办理程序办理。
答:不允许用人单位接收境内劳务派遣的外国人。
38、申请人境内变换用人单位,哪些情况可以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答:申请人境内变换用人单位,应注销原单位《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由新单位为申请人重新申请。申请人工作类居留许可在有效期内,且持开具时间在1个月之内的《外国人工作许可证注销证明》,可以免交无犯罪记录证明。
39、原就业证和外专证上的聘用岗位和现聘用岗位一致的话,原外专证和就业证可以替代工作资历证明吗?
答:可以。
答:不可以。
答:工作资历证明不能是兼职或是实习经历,必须是全职工作经历。如果同一时间段内既有学习经历又有工作经历,单位的开具的工作资历证明必须注明是否全职工作。
42、在中国读书的外国留学生,最高学历是国内学历,还需要认证吗?
答:不需要认证。
答:如果学历(位)证书遗失,到原毕业学校开的学历(位)证明材料,经过认证后,可以认可。
44、如果外国人提供了中国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材料,还需要提供其他学历认证材料吗?
答:不需要。
45、已获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的申请人再次申请时,可否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
答:在“外国人来华工作服务管理系统”中上传过相关资料的,可不提交最高学位(学历)证书及认证材料。
答:在聘请外教类单位注册时,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相关证书;民办非企业的民办学校需提供“民办非企业”证书及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经营性培训机构聘请外教需具备两个条件:具有有效期内的“办学许可证”;聘请的外籍教师教授的科目必须和营业执照上经营范围对应。
答:《外国人工作许可证》终止时间参考外国人的合同期限、护照期限、代表证期限、企业各种证照、行业许可文件等有效期,不超过以上各类材料的有效期。
48、申请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通知时对护照的有效期有什么规定吗?
答:护照有效期不得少于6个月(以第一次系统提交申请时间为准)。
答:外国人姓名、护照号码、职务、类别变更可以按照申请工作许可信息变更办理。外国人改任新工作岗位(职业)以及变更国籍的,须注销现有工作许可,重新申请办理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
答:登陆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点击用人单位信息变更,修改经办人信息并在线导出单位信息变更表,上传新经办人身份证及委托书即可。
51、应届境外高校外国学生和外国留学生是否可以直接留津工作?
答:在全球前500名的高水平大学(以外国人来华工作管理服务系统首页《世界大学排名前500的大学名单》为准)或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以教育部公布的建设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名单为准)获得科学、技术、工程、数学领域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毕业生,自毕业之日起1年内,有确定聘用单位的,可免除工作经历要求,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工作许可,到期后可按规定申请延期;从事创业活动的,可由创业园、孵化器等创新创业孵化机构为其申请办理有效期不超过1年的工作许可,到期后可再次申请延期,延期不超过1年。
答:(1)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河东区红星路79号,电话:022-24538914;
(2)中国天津人力资源开发服务中心,地址:河西区九龙路58号,电话:022-23269358,022-23269359;
(3)外国人来华工作综合服务窗口,地址:高新区梅苑路6号海泰大厦2层市公安出入境大厅内,电话:022-12367;
(4)滨海新区外国人来华工作综合服务窗口(仅限滨海新区注册范围内企业),地址:滨海新区迎宾大道与集华道交口光耀东方广场辅楼B座滨海新区公安出入境大厅内,电话:022-66977465;
(5)滨海新区行政审批局(仅限滨海新区注册范围内企业),地址:滨海新区于家堡融合路681号,电话:022-66897776;
(6)自贸区(机场片区),地址:空港经济区西三道166号投资服务大厅2号大厅3号窗口,仅限自贸区注册范围内企业(含空港1期、保税区围网内),电话:022-84906757,022-84906053;
(7)自贸区(东疆保税港区),地址:东疆保税港区东疆商务中心A2楼2层人才服务窗口,仅限自贸区注册范围内企业,电话:022-25605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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